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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丹律师 |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电话:(微信)18326659757 地址:皖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 |
- (2022年)1、撤销 芜湖市鸠江区政府2022年7月6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 (2023年)1.确认 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是否受理投诉的行为
- (2022年)确认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超期履行法定职责违法
- (2022年)责令 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2022年)撤销无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无)城管(规划)强拆〔2022〕K008号
- (2023年)确认 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1月13日对被征收房屋实施的拆除行
- (2023年)确认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芜工伤〔20
- (2023年)确认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0日作出的回复违法
- (2023年)确认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0日作出的回复违法
- (2023年)确认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告知是否受理的行为违法
- (2023年)责令高沟镇人民政府于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无为市某某农业有限公司的政府信息
- (2023年)确认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举报处理的法定职责违法
- (2023年)撤销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作出的《投诉举报答复书》责令
- (2023年)确认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告知举报是否立案的法定职责违法
- (2021年)撤销芜湖市湾沚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5月18日作出《关于对“2021年芜湖市湾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