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丹丹律师 |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电话:(微信)18326659757 地址:皖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 |
- (2024年)确认 无为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违法
- (2024年)撤销无为市洪巷镇人民政府作出的洪(宅)罚〔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年)撤销芜湖市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鸠人社﹝2023﹞xxx号《关于鲁
- (2021年)撤销 芜湖市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
- (2024年)确认 无为市襄安镇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给予信息公开答复的行为违法
- (2021年)责令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政府在60日内对申请人的危房改造申请作出处理
- (2021年)确认 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政府强制拆除繁昌县xx汽车修理厂起重机的行政行为
- (2021年)撤销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回复函,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回复申请人
- (2022年)责令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政府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2023年)确认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作出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行为违法
- (2022年)确认 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告知申请人投诉是否受理的的行为违法
- (2022年)确认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
- (2022年)确认 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处理
- (2022年)确认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未及时受案、违反法定程序
- (2024年)撤销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合瑶市监和不立[2024]1号《举报不予立案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