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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丹律师 |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电话:(微信)18326659757 地址:皖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 |
- (2021年)确认包河区政府2021年2月8日拆除申请人两间三层房屋的行为违法
- (2021年)确认包河区政府2021年2月8日拆除申请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 (2021年)撤销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作出的(2021)第3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 (2021年)撤销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作出的(2021)第4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 (2021年)撤销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作出的(2021)第1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 (2021年)撤销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作出的(2020)第10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 (2021年)确认包河区政府2020年12月12日拆除申请人两间三层房屋的行为违法
- (2021年)撤销肥东县政府作出的东依复〔2021〕第2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责
- (2021年)撤销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合环庐江罚字〔202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1年)确认合肥市瑶海区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
- (2021年)撤销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合环肥东罚字〔2020〕56号
- (2021年)撤销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关于海亮唐宁府相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并责令
- (2021年)确认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合高
- (2021年)撤销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合环肥东罚字[202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1年)确认新站区城管局实施的拆除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