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撤销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合新市监告字(2020)3-036号《告知书》,并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按法律规定时限重新处理申请人的投诉举报
时间:2024-09-04 12:59:36 来源: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 阅读:
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合复决〔2020〕124号
复议请求: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20年5月27日作出的合新市监告字(2020)3-036号《告知书》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告知书,并责令被申请人对××公司虚假宣传行为予以查处,并责令被申请人责令××公司对小区停车位、绿化景观、公共设施实施改造提升。本机关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一、被申请人严重行政不作为,对申请人的投诉未能客观、全面、公正的调查处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及时进行案件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检查。本案中,被申请人未能依法对××公司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交付现状予以客观全面进行调查。安徽××融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关于紫悦府宣传人车分流,截止目前,紫悦府保留大量地面停车位。全体业主三分之二意见请求××公司铲除地面停车位,××公司拒绝履行。被申请人对××公司虚假宣传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视而不见,纵容放任。另,被申请人对××公司紫悦府项目景观绿化、公共设施、安全质量等方面虚假宣传的事实均未依法客观调查处理。
二、××公司在网站、自媒体、售楼广告及宣传单页上明确表示紫悦府人车分流、中式园林景观、高端品质经典传承,然而实际交付与宣传明显不符。1.××公司宣传区内人车分流,实际交付时内含大量地面停车位。2.××公司宣传紫悦府40%的绿地率,并呈现一坪两园三道六景的中式园林景观,实际交付时绿化缩水,无景观设计,仅仅以普通廉价植被覆盖。3.××公司宣传小区内规划建设乒乓球、羽毛球、塑胶夜光跑道等各类运动娱乐设施,实际交付时小区内没有运动娱乐设施,跑道仅为沥青铺设。4.××公司对紫悦府宣传定位为高端品质、经典传承,实际交付时地下车库、路面铺设、连廊、电梯等公共设施作业粗糙劣质,且存在安全隐患。5.××公司在售卖房屋过程中存在乱收费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有100名业主在购房时向售楼部交了3000-12000元不等的服务费。开具的是第三方中介机构收据,且没有收费的标准和服务标准。
基于××公司上述违法情形,申请人认为:1.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公司关于商品房及公共设施的宣传与实际交付存在明显差异,涉嫌欺诈消费者,被申请人应依法调查认定其违法行为。2.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被申请人应对××公司予以罚款、停业整顿,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责令××公司依照其宣传内容和标准,对小区停车位、绿化景观、公共设施实施改造提升,以切实维持消费者合法权益。
被申请人书面答复称:被申请人于2020年4月30日收到申请人的《行政投诉书》,因前期被申请人多次收到针对××公司的投诉,并于2020年4月22日对××公司紫悦府项目售楼部进行了现场取证,提取了该项目部内沙盘、单页等宣传资料照片等证据。被申请人于2020年5月11日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截止被申请人作出系争行政决定时,该项目仍未交付。
对申请人提出的人车分流问题,被申请人认为,因人车分流无法定依据及定义,因此无法认定××公司虚假宣传成立。××公司表示,其在交付时,可以通过管理及出入口设置隔离实现人车分流。对申请人提出的紫悦府项目宣传绿地率40%、中式园林景观等,因该项目(包括整体绿地率)尚未整体验收,且中式园林景观无法定依据及定义,因此无法认定××公司虚假宣传成立。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共设施作业粗糙劣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建设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处理。对申请人提出的运动场所问题,经调查,××公司在该项目内设有塑胶活动场地。
综上,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的投诉事项履行了法定核查、告知义务,不予立案事实清楚、理由充分,请复议机关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是××紫悦府小区的业主,其认为小区开发商××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向被申请人进行投诉,请求查处违法行为。主要内容为:1.被投诉人宣传小区内人车分流,实际交付内含大量地面停车位;2.被投诉人宣传小区内40%的绿地率,并呈现一坪两园三道六景的中式园林景观,实际交付时绿化缩水,无景观设计,仅以普通廉价植被覆盖;3.被投诉人宣传小区内规划建设乒乓球、羽毛球、塑胶夜光跑道等各类运动设施,实际交付时区内未有运动娱乐设施,跑道仅为沥青铺设;4.被申请人对紫悦府宣传定位为“高端品质,经典传承”。实际交付时,地下车库、路面铺设、连廊、电梯等公共设施作业粗糙劣质,且存在安全隐患。被申请人收到投诉后于2020年5月27日作出系争《告知书》,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不予立案。
另查明,被投诉人××公司就××紫悦府项目进行的广告宣传中,包含有“人车分流”、“40%绿地率”、“一坪两园三道六景中式景观园林”、“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舒适安全的塑胶场地”等内容。另,××紫悦府小区内建有100余地上停车位分布在各幢楼下,行车道与人行道为同一条道路,但能明显区分,道路交叉处无立交设施。小区尚有未完工建设,尚未进行规划核实,整体绿地率还不能准确计算。根据被投诉人解释,一坪是指一个屏风;两园是指小区的两大组成部分“博园”、“ 雅园”;三道指小区内的道路;六景及中式景观园林等指竹林、紫薇林等等尚未完全建成。小区内没有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场地。
本机关认为:根据查明情况,××公司就××紫悦府项目进行的广告宣传中,存在未能兑现之处。被申请人笼统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本机关认为事实不清。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1目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合新市监告字(2020)3-036号《告知书》,并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按法律规定时限重新处理申请人的投诉举报。
申请人若对本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0年8月7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1目: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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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专业律师——陈丹丹律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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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实践中有延期之情况,但不是很多。两个月后,复议决定下来了。如果你胜了,你就无需再向法院起诉。而对方行政机关败了,也不能向法院起诉。这意味着,如果行政复议你赢了,你就直接赢了,根本不需要像直接走行政诉讼那样漫长的路程。
其二,行政复议绝大部分案件是实行书面审理的。这就意味着你不需要为了开庭而奔波。行政复议对于原告(申请人)的好处还是比较明显的。
其三,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不开庭,虽然可以申请听证,但实践中很少,书面审理是常态。书面审理的情况下,原告(申请人)看不到对方的答辩和证据,也无从得知审案人员的心思和观点,这就给原告(申请人)造成了很大的盲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谁知道对方会怎么样?审案人员会怎么想?
所以,这就要求原告(申请人)一方有比较高深的法律素养:
第一,必须掌握扎实的行政复议(诉讼)技术。
这要求原告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系统理论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而不是只看懂了几个法律条文。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就是因为自己随便看了看法律条文然后自己去提起了行政复议,最终搞得“出师未捷身先死”。陈丹丹律师接触的案件太多了,有些案件本来是可以胜的,却因为当事人自己的一知半解(实为误解)好好的断送了光明前程。事后陈丹丹律师想给他们补救都觉得很难。
第二,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由此产生的预见力、洞察力。
因为复议案件不开庭,所以你需要能够预见到对方可能会提出怎样的答辩以及复议审案人员如何思考焦点问题,并进而作相应的准备。
第三,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第一条规定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有些行政案件规定了复议前置,换句话说就是必须先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去法院诉讼。
为此,陈丹丹律师在此网站,整理已经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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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丹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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