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畅通二环(庐阳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
时间:2024-08-19 20:14:57 来源: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 阅读:
合(庐)房征告(2019)第(02)号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合政〔2018〕15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庐阳区人民政府对畅通二环(庐阳段)增征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作出了《合肥市庐阳区房屋征收决定》(合(庐)房征决(2019)第(02)号)。现将该决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目的: 根据《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畅通二环(北环)工程立项内容和投资的复函》(发改投资〔2018〕386号)的要求,对畅通二环(庐阳段)增征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二、房屋征收范围:畅通二环(庐阳段)增征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具体范围详见征收范围图)。
三、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庐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实施单位:庐阳区大杨镇人民政府、庐阳区四里河街道办事处、庐阳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五、房屋征收签约期限: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7月5日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具体方案。
七、被征收人应在签约期限内与区征收办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区房屋征收办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补偿决定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对公告的征收决定行为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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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丹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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