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瑶海区小修厂地块旧城改造征收决定
时间:2024-08-18 12:10:10 来源: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 阅读:
合(瑶)房征决【2018】2号
根据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瑶发改【2018】4号)决定,对小汽车修理厂A1、A2、A3地块实施改造,并已完成前期方案制定、公示等相关工作。现依据《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依法对瑶海区小汽车修理厂A1、A2、A3地块旧城改造项目作出如下征收决定:
一、征收范围:
瑶海区小汽车修理厂A1、A2、A3地块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标明所需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
二、征收部门:瑶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三、征收实施单位:三里街街道办事处。
四、征收期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11日)。
五、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应在征收搬迁期限内办理房屋移交手续,腾空房屋,完成搬迁。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二O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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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丹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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