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
当前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2018瑶海区小修厂地块旧城改造征收决定

时间:2024-08-18 12:10:10  来源: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  阅读:

  合(瑶)房征决【2018】2号

  根据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瑶发改【2018】4号)决定,对小汽车修理厂A1、A2、A3地块实施改造,并已完成前期方案制定、公示等相关工作。现依据《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依法对瑶海区小汽车修理厂A1、A2、A3地块旧城改造项目作出如下征收决定:

  一、征收范围:

  瑶海区小汽车修理厂A1、A2、A3地块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标明所需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

  二、征收部门:瑶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三、征收实施单位:三里街街道办事处。

  四、征收期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11日)。

  五、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应在征收搬迁期限内办理房屋移交手续,腾空房屋,完成搬迁。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二O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上一篇:2018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派镇2018年基础设施建设及旧城区综合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

下一篇:2017瑶海区螺丝岗路(茂林路-南陵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首席律师推荐
陈丹丹律师
陈丹丹律师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电话:(微信)18326659757
地址:皖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