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丹律师 |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电话:(微信)18326659757 地址:皖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 |
- 基本程序要求:征收决定作出后才能正式确定评估机构
- 广东参阅案例:房屋距离国道约3米,对安置补偿请求依法作出处理判决
- 公报案例:学生对开除学籍的决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公报案例:行政诉讼要符合起诉条件,特别是不能超过起诉期限
- 公报案例:兜底条款能否适用需参照同条款明确列举的情形的标准
- 公报案例:节假日为上下班跨越城际往返于两地属于“上下班途中”
- 公报案例:行政机关自纠越权行为应遵循法定程序
- 公报案例:行政协议约定海域使用权到期不续期是否合法有效
- 公报案例:沈希贤等182人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纠纷案
- 公报案例:念泗三村28幢楼居民35人诉扬州市规划局行政许可行为侵权案
- 公报案例: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 公报案例:编制、审批的总体规划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公报案例:合理确定行政机关的履责期限
- 公报案例:行政机关与事故调查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工作人员均应当回避
- 公报案例: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