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肥西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时间:2022-08-03 14:31:48 来源: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 阅读:
肥政秘〔2022〕3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2018年2月7日施行的《肥西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肥政秘〔2018〕17号)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2月7日。
特此通知。
肥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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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丹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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