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区征收拆迁户赠送锦旗
时间:2021-06-29 16:12:45 来源: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 阅读:
1、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以“肥西路上跨北一环道路工程项目”需要,于2020年12月26日作出(合(庐)房征决(2020)第(08)号)《合肥市庐阳区房屋征收决定》。
2、肥西路上跨北一环道路工程并不必然需要征收葛某某所在的楼栋,即使将葛某某所在的楼栋拆除,其地块不必然用于肥西路跨北一环的项目建设,仍有条件在原地回迁或就近回迁。
3、葛某某委托陈丹丹、吴多多律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合肥市庐阳区房屋征收决定》。
4、在征收决定诉讼过程中,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办事处向葛某某送达《附属物分户评估报告》,但是并未送达被征收房屋市场价值的评估报告。
5、陈丹丹、吴多多律师准备《复核申请书》向评估机构邮寄和向征收实施单位递交。《附属物评估报告》复核维持,陈丹丹、吴多多律师依法申请鉴定委员会鉴定。
6、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办事处向葛某某送达《征收补偿决定》,征收决定仍在司法审查的过程中,征收单位送达《征收补偿决定》。
葛某某再次委托陈丹丹、吴多多律师将《征收补偿决定》起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最终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陈丹丹、吴多多律师代表委托人协调,征收补偿争议圆满化解,委托人撤回全部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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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丹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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